取钱要插入银行卡,这是人人知晓的生活常识,最近静安区却发生了一起两台ATM机“无辜被打”的案件。原来取款人陈某因为看手机走了神,忘记插卡便开始操作,取不出钱来,竟暴力毁坏ATM机。近日,静安区检察院对陈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不听客服解释无事生非砸机器
2017年2月5日晚,陈某因手头无现金而来到位于静安区某处的ATM机准备取款,当他进入ATM机房间,监控探头显示:他打开钱包,眼睛却一直看着手机,沉迷其中的陈某没有把银行卡插入卡槽内就开始操作取款程序,并输入密码,第一遍钱没有出来,陈某又试着输了第二遍。
可是,取款机内没有卡怎么可能取出钱呢?但陈某误认为自己已经将银行卡插入卡槽中。面对取不出来钱的囧境,陈某固执地认为是ATM机吞掉了他的银行卡所致。
情绪激动的陈某立即拨打客服电话,可是对于客服的解释,在气头上的陈某又不愿多理睬,甚至开始用手边的客服电话听筒猛砸ATM机,电话听筒和ATM机外壳都被砸坏,他还是不解气。
离开这家银行后,陈某沿路又找到一家自助银行,为了发泄不满情绪,他又在此用脚踹坏ATM机的键盘,还把键盘下面网线全部拉断。
不理警察劝服反抗中竟试图拔枪
当民警接到客服报警到达现场时,陈某正在踹ATM机房间的门,情绪仍然比较激动,不愿意配合,并一直反抗。
就在警察准备控制住陈某的时候,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陈某突然用左手试图去拿离他最近的一名警察的配枪,察觉到异常的警察赶紧用手去阻挡,并且立即侧身将自己的枪远离陈某。据特警介绍,当时陈某的左手已经碰到了枪,拔了两下,但没有拔出来。之后四名警察合力制服了陈某。
“我愿意全额赔偿ATM机损坏的全部损失,认罪并愿意接受处罚。” 陈某到案后追悔莫及。
经认定,被损坏的2 台ATM 机部件,价值共计人民币2075 元。
检察官说法
很多人毁坏财物是一时冲动,为了泄愤,以为大不了民事赔偿就可以了,但殊不知,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犯罪。一台ATM机的价值一般都在数十万元,因此毁坏机器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任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