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岷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抓意识形态工作就是抓检察工作”理念,通过“四个强化”举措,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取得明显效果,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夯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谁分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岷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各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牢牢掌控了意识形态主导权。
(二)全面肃清余毒,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要求,我院重点全面彻底排查了单位门户网站、“两微一端”、院史陈列室、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党建活动室等宣传载体,肃清流毒。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坚决彻底纠正“四风”问题,以王三运、周永康等违纪违法领导干部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三)丰富意识形态日常学习教育,弘扬积极向上主旋律。一是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加强干警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尤其是针对检察改革的一些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谈心教育,职业方向引导,确保改革期间队伍思想不乱,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完成了员额制改革系列任务。二是加强机关人文关怀。完善职工活动室、提供外出学习培训机会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幸福感。
(四)主动作为,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一是实行信息宣传稿三级审签制,由信息宣传稿产生部门的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级审核,分管副检察长进行二级审核,分管信息宣传部的分管副检察长进行第三级审发,通过三级审签制度,进一步管控了因信息宣传等制造的社会舆情,更好的做到了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二是结合《网络安全法》的实施,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使全院干警深刻领会《网络安全法》的立法意义、立法宗旨、基本法律制度和主要内容,增强全院干警网络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