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岷县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为我们办的大好事”。日前,当岷县人民检察院将5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刑事案件被害人手中时,被救助人苟某某拉着办案人员的手连声道谢,对岷县人民检察院心系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的做法表示衷心感谢。

一直以来,岷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来抓,在办案中紧紧围绕重点人群,积极排摸因案致贫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了解到刑事案件被害人苟某夫妇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无辜受到被告人伤害,致二人轻伤,因被告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无法通过诉讼渠道获得赔偿。二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受刑事案件影响,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本院检察长带头办案,主动走访村委会,对被害人伤情、赔偿情况及家庭生活困难询问核实,帮助其收集救助所需材料,及时启动救助程序。经审查,决定对苟某夫妇救助5000元,并及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苟某夫妇手中,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关怀功能,为困难群众分忧解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助力平安岷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