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药乡”岷县,是一方红色热土,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中共中央西北局岷州会议会址、中共甘肃省工委甘肃省人民抗日革命委员会旧址、旋窝红军驻地、清水红军医院、红莲寺红军标语墙等众多红色遗址既是前辈先驱浴血奋战的历史见证,更是革命精神薪火相传的记忆标志。为守护好这一片充满红色记忆的红土地,把红色资源保护落到实处,发扬好红色传统,传承好红色基因,岷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截止目前,共发现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以实际行动助力守护红色根脉。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岷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专项监督行动专班工作组,明确两大监督范围,突出九项监督重点。一是摸清底数。主动加强同县党史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体和广电旅游局的沟通联系,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全县境内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址以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基本情况,及时摸清全县17处主要红色资源底数,建立保护台账。二是实地查看。联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以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多次深入全县10个乡镇17处红色遗址现场,采用实地调研查看、比对史料等方式,准确掌握全县红色遗址保护现状,针对走访中发现的保护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


针对走访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线索,积极通过召开座谈会,与县党史办、县文体和广电旅游局、乡镇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主动磋商,共同研判问题、凝聚共识、研究举措。一是针对部分红色遗址产权私有,影响红色遗址保护问题,通过共同磋商,形成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将私有红色遗址收归国有的解决方案。目前,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财政已拨付20余万元专项资金将岷县麻子川镇绿叶村鹿园里会议会址收归国有。二是针对部分红色文化遗址未认定文物保护等级,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明问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党史办已积极行动,加大协作沟通,加强考证工作,及时认定文物保护等级,明确红色遗址保护主体责任。


为提高办案质效,推动达成工作共识,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合力,2021年8月19日,岷县检察院召开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集中公开宣告会,向7家行政机关公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宣告会上,办案检察官利用多媒体进行了示证、说理,并对检察建议书的制发依据和背景进行了阐释说明,各行政机关代表纷纷表示采纳,并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发表了意见。通过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为各职能部门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既明确了各自职责及下一步整改方向,形成了红色遗迹保护工作合力,又提升了检察建议的规范性、透明性和权威性,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奠定了良好基础,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下一步,岷县检察院将进一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开展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为契机,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建立红色资源长效保护机制,更好发挥红色资源服务党史学习教育主阵地作用,以实际行动为提升“岷县之力”、打造“岷县之韵”、突出“岷县之干”、实现“岷县之治”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