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实施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在当前疫情形势严峻,防控任务繁重的特殊时期,根据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史鹏飞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的要不断适应新时期新需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媒体传播功能,主动监督、不断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提升监督质效的要求。
近日,我院与县司法局积极协调沟通,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李胜民被邀请加入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群和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群,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网上监督全覆盖。

作为工作群内新的一员,李胜民检察官在社区矫正工作群内积极发声,亮明检察官身份,表明自己作为检察官进入群内目的是为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公正。加入社区矫正工作群后,检察官积极向群内人员宣传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要职能,并及时掌握司法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安排部署,了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查看社区矫正对象在群内汇报的照片、行踪和报到信息,外出及请销假情况,特别是疫情防控时期监督社区矫正对象健康码、出行码、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等相关信息。检察官实时利用微信平台,与社区矫正对象实现网上见面对话,及时解答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诉求。
检察官加入司法机关社区矫正工作群,给检察监督社区矫正工作安上了“千里眼”和“顺风耳”,实现对社区矫正工作动态的全天候网上监督,不仅拓展了我院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更为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发挥加速助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