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快、准、深”三字诀,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科学规范管理举报线索,使控申线索查办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一是在流转程序上加以完善,体现一个“快”字。结合工作实际,该院控申科尝试建立了“举报线索快速受理移送通道”,即由控申科专职信访接待员对来自“信、访、网、电”等途径的举报内容,率先进行评估后,对领导关注、情况紧急、群众反映强烈的举报线索,经领导批准,第一时间移送自侦部门。
二是在查案过程中加以规范,体现一个“准”字。为进一步完善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与自侦部门协调处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加强内部配合与制约,始终坚持举报线索由举报中心统一管理,线索应当及时移送侦查部门查处,举报中心与侦查部门发挥各自职能,相互配合、制约,严格遵守保密义务等办案原则,为精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在线索使用上及时跟进,体现一个“深”字。一方面,该院控申科(举报中心)定期对移送自侦部门的举报线索开展清理。特别是对不予立案的举报线索,会同侦查部门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有效防止了线索流失和有案不查等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该院控申科对本院自侦部门已经立案或者正在侦查的案件进行动态跟踪,对内容涉及此类案件的相关举报线索,在第一时间内均进行受理、移送,确保自侦部门抓住有利办案时机,加大查案力度,扩大办案效果,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举报线索的利用率和成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