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活动中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全过程。人民监督员通过听取承办检察官汇报、查阅案件卷宗材料等方式,对照案件质量评查要求,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6个方面,对7件重点案件进行了详细评查并开展现场交流讨论,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这也是通渭县检察院首次采用“检察官+人民监督员”的评查模式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评查后,人民监督员对所评查的案件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同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针对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通渭县检察院组织办案检察官逐项研究并及时整改。
该院还就开展检察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等工作诚恳征求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通过人民监督员加强监督评议,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帮助检察机关提高执法公信力和工作质效。
供稿:席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