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通渭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2年上半年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5件,其中院领导填报6件,占比24%;部门负责人填报6件,占比24%;其他检察干警填报13件,占比52%。从部门来看,第一检察部填报7件,第二检察部填报3件,第三检察部填报5件,政治部填报3件,办公室填报1件。
记录报告内容绝大多数是被记录人向检察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反映情况和监督依法办案,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较少。从被记录人所属单位类别看,被记录人主要来自检察系统外部。检察机关内部,全程留痕、逢问必录的新风正气更加充盈,主动填报、如实填报的思想自觉不断增强。
上半年,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文魁走进通渭县县委党校,为全县200余名领导干部宣讲“三个规定”相关内容,以生动的案例、详实的讲解,带领干部全面系统认识理解了“三个规定”。通过宣讲倡议大家要提高认识、强化学习、严守纪律,营造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持久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为纯净司法环境送清风。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凡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件件事事登记、报告,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将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对司法人员更加信任,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