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某:“因侄女出嫁,我高兴的喝了两杯,亲戚家的小车把我送到路口,我又骑上了摩托车,脑子还算清醒,应该不会出事的……”
回想起自己当时那份侥幸心理席某懊悔不已。
2022年6月份的一天,席某参加侄女的婚宴,经不住亲戚的劝酒,席某放下了茶杯端起了酒杯,临走时亲戚家的小车将席某送回,在回村的路口,席某自认为头脑还算清醒便下了车,又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沿路往家走,没走多远便与行人洪某发了刮撞,造成洪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在事故处理中发现席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就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抽血鉴定,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7.7mg/100ml。
席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席某提起公诉,席某被判处拘役并承担洪某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想没有多远了就骑上了摩托车,没想到就出事了。”
在讯问中席某交代“我这种行为不光是违反法规,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
检察官提醒
人在醉酒情况下判断能力会下降,不光影响驾驶操作,在进行决策时也容易出现问题,本案中席某本是参加的喜宴,却因心存侥幸醉酒驾驶导致喜事变烦心事,可谓教训惨痛。驾驶员们一定要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牢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