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学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两聚焦一结合”〔1〕工作思路,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2〕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一、持续聚焦三大攻坚战,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使命,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防控经济领域风险。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金融类犯罪案件1件1人;办理扰乱市场秩序案件1件1人。切实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民企权益犯罪,依法批捕侵害民企权益犯罪案件3件11人,提起公诉2件11人。尽量减轻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在其及时结清被害人工资并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干警走访64家民营企业,收集企业反映涉法问题线索3条。通过提供咨询、协调沟通、依法监督等方式,有效帮助民营企业解决了一些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紧紧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立足办案服务脱贫攻坚。将国家司法救助〔3〕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为1名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万元。围绕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依法批捕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15人;维护农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依法批捕侵害农村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9人。深入推进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4〕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件,帮助3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7万余元。扎实开展精准脱贫帮扶工作,先后统筹帮扶资金5万元,用于改善村容村貌及村级阵地建设。鼓励干警购买贫困户自产苹果、花椒、大蒜等农产品,帮助农户联系销售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10000余元。
(三)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守护通渭绿水青山。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5〕和“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6〕,履职过程中发现非法采矿案线索1件,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件,行政机关全部整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7〕,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350余吨,整改拆除违法建筑70平方米,栽植各种树木300余株,新修建垃圾收集池14处,清理瓦砾、草垛、粪堆750余处,疏浚了牛谷河河道,有力服务全域无垃圾工作,乡镇人居面貌有了极大的改观。
二、持续强化检察办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需求,强化检察举措,依法忠诚履职,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坚持加大力度与确保质量并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线索排查。排查办结刑事案件844件,重点对232件寻衅滋事等涉众型犯罪案件扎实开展回头看;排查全县206名社区矫正人员、66名在押人员及留所服刑人员,核查和复查159件来信来访以及举报案件线索。经排摸,向县扫黑办移送涉嫌恶势力线索4条;办理涉黑涉恶线索16条,在办理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批准逮捕涉霸类案件2件2人,提前介入涉恶类案件2件。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涉霸类案件4件14人,经审查认定并起诉“村霸”案件1件1人、“恶势力”案件1件4人。立体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通过“两微一端”〔8〕发布扫黑除恶宣传信息1200余条,累计浏览量达15万人次。检察干警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开展宣传46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份,全力营造出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坚持依法打击犯罪与增进社会和谐并重,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67件10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1件241人,强制医疗申请案件1件1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10件24人,不捕率22.9%。不起诉11件26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3人,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30人,“涉毒”犯罪嫌疑人1人。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43件45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14件16人,“两抢一盗”犯罪11件16人。依法起诉“6.04”特大电信诈骗案被告人13人,依法起诉“3.31”黄金盗窃案被告人羊某某,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坚持司法办案与促进基层治理并重,着力延伸办案职能。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件,接待群众来访27次,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件,均分流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办理并逐一答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9〕。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审查批捕涉罪未成年人3件4人,批捕3件3人。审查起诉5件9人,不起诉1人,相对不起诉〔10〕2人,附条件不起诉〔11〕2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2〕,对校园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疏漏,督促学校及时排查隐患,确保寄宿生住宿安全。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2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城乡各学校师生讲授法治课38场次,覆盖人数1万余人。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13〕,重点关注网络餐饮新兴业态的食品安全问题,针对部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没有在外卖平台主页面上公示经营者信息的违法情形,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整改意见,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经营者公示信息或退出外卖平台。
三、持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和根本属性,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化侦查活动检察监督。扩展监督线索来源,强化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4人、立案2件2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非法采矿案1件1人、监督立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件1人。纠正漏捕1件1人。书面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5件;强化个案监督引导。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及涉恶、村霸案件5件。制发《批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47份、《不批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提纲》9份,纠正遗漏同案犯2人。
(二)强化刑事审判检察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审查,在深挖疑罪漏犯方面取得成效。在赵某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中,对在案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李某、王某追加起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重视审判监督。将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从审前、审中延伸到审后,如董某、户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中,对法院一审判决审查后,认为判决事实认定部分错误,导致法律适用确有错误,依法提出抗诉。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对因血样送检超过法定期限,导致关键性证据存疑的刘某危险驾驶一案依法不起诉,体现了刑法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彰显了检察机关保障人权的坚定决心。
(三)强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积极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4〕案件。共受理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19件19人,立案审查8件8人,审查后均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15〕,办理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5件。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件,有效维护了看守所的安全稳定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判实未执”检察监督专项活动〔16〕,持续跟踪监督,收监1名罪犯,对1名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罪犯撤销缓刑,现正在网上追逃。
(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类案件7件。其中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县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并裁定再审。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受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案件8件,终结审查1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其中行政机关已回复6件,未回复1件。积极回应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针对锦屏水库库区内垃圾污染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收集清理库区内生活垃圾,均已得到整改。
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坚决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把握时代坐标,紧贴我县实际,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科学发展。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落实“捕诉一体”改革〔17〕,重新整合侦监、公诉主要办案力量,按照“谁捕谁诉”的原则,实现从介入案件开始就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标准引导取证,保证案件质量,节省诉讼资源。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以来,同类型案件办理时间平均缩短5个工作日,有力提升了办案质效。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18〕,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充分发挥公诉审前过滤和繁简分流功能,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推行公诉精细化审查模式、亲历性审查方式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43件121人,参加庭前会议2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公诉案件1件。
(二)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深入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9〕改革,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办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对接,推动流程简化、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提速增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审结案件40件59人,提起公诉17件23人,不起诉9件10人。进一步加强量刑建议精准度,提出量刑建议23件,法院采纳17件,采纳率为73.9%。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起诉案件中,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合计占比86.95%,审查起诉期限最短为1个工作日,庭审过程大大简化,得到了办案人员、案件当事人及辩护律师的高度认可。
(三)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将原有16个内设机构整合设立5个内设部门〔20〕。按照“组织精简、人员精干、满足需求、运转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和办案团队,重新组建了独任检察官办案组和主任检察官办案组。优化检察干部队伍的结构和层次。贯彻执行《全省检察机关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推荐5名青年干警为科级后备干部,3名80后干警担任中层领导职务。遴选员额检察官2名,充实到办案一线,择优选升2名四级高级检察官。
五、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厚植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首要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警集中学习20余次40余学时,院党组集中学习90学时以上,开展专题研讨8次,党组成员辅导专题党课6次,党支部开展自学成果交流2次。扎实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篇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1次。深入检视自身问题137条,梳理归纳为97条,其中已经解决的75条,正在整改的15条,持续整改7条。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党员政治定力,理论学习、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得到全面提升。不断加强检察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理论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上讲台制度,党组成员带头开展业务讲座3次。组织干警参加检察官网络培训和公务员网络培训60余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6人20次。开展学员即教员培训〔21〕2次,道德讲堂3次。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平台覆盖全体党员干警。
(二)突出强化作风建设。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打好组合拳,细耕责任田。院党组2019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纪检部门开展检务督察3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检承诺书》,形成纵横交织的责任网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全省检察机关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清单主动查找5个方面16类66个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逐条销号整改。深入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党员干警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及“回头看”、党员干部违规高利放贷、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队伍干净,坚决杜绝影响检察形象的问题发生。
(三)不断强化公信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举办了“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22〕,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民营企业家、在校师生等12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了解检察工作。不断强化对外宣传。“两微一端”检察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4737条,检察日报采用2篇,甘肃法制报采用3篇、定西日报采用29篇,各类网络媒体转载173篇。对外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68件、重要案件信息121条,公开法律文书84份。开通通渭检察官方抖音账号,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精心制作《我爱你,中国》《检察异乡人》等多个新媒体作品,其中1件视频作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采用。
(四)着力强化文明建设。在成功创建县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大力倡导文明新风。设置爱草护绿、节水节电、勤俭节约等文明提示语,让干警时时处处接受文明熏陶。举办了“书香润检”暨五个一读书交流活动、2019年迎新春文艺联欢会、妇女节健康知识讲座和“笃行致知爱与法,巾帼敢当半边天”主题座谈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帮扶村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共建文明通渭”为主题的“关爱孤寡老人”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一系列举措,机关文明氛围和干警文明素养进一步提高,文明建设基础逐步夯实,顺利达标市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广大检察干警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也是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在服务大局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二是在创新发展上,检察特色品牌需要进一步培塑,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在队伍建设上,业务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一体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社会治理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全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办案提升群众满意指数。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全力推进“破网打伞”,不断强化扫黑除恶机制建设,坚决打击黑恶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依法打击多发性侵财、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严重刑事犯罪,注重增强打击效果,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对危害农村稳定、侵犯农村特殊群体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推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完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监督体系,做精做专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权力监督和权利保护。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努力在每一起案件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聚焦发展提升检察服务水平。精准对接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找准检察服务着力点和切入点。主动对接民营经济发展法治需求,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非公企业发展合法权益的犯罪,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保护公益与推进发展相协调,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坚持把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上,促进绿色发展。聚焦城乡建设,严厉打击阻挠拆迁建设的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保障城市道路等公共设施建设进度,有效促进发展成果惠及大众。聚焦社会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良法善治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三)聚焦改革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积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完善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制度,加强员额检察官管理,推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不断提升改革系统性、集成度。积极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的制作、审核、送达、反馈及监督管理,建立检察建议跟踪制度,定期对检察建议总结分析,积极试行检察建议公告、宣告制度〔23〕,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快检察工作网、检委会会议系统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四)聚焦队建提升检察形象素质。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全院干警的政治觉悟和群众工作能力。以领导干部业务讲堂、三会一课、学员即教员传导式培训为重点,不断推进检察干警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完善青年中层干部和青年干警培养制度,激励干警强化新形势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在公正廉洁司法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深化检察文化和载体建设,坚持文化育检、文化兴检的理念,在文化发展上多出精品,加大机关文化氛围建设,推进文明建设,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落实好本次人大决议和代表审议意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通渭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