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走路安全多了,再也不用担心掉下去了......”近日,检察官在平襄镇通和小学附近回访窨井盖治理情况时,路过的群众高兴地说道。
我院在主动履职过程中发现:通渭县城区滨河路通往通和小学路段,有的窨井盖缺失,有的偏移突出,危及行人人身安全,有的窨井盖塌陷堵塞,影响排水行洪。
“检察官同志,这种情况已经有一年时间了,曾掉下去一名学生和一辆摩托车、所幸没大碍,赶紧让有关部门治理治理吧,我们怕孩子哪天不小心再掉进去。”
我院主管副检察长和第二检察部检察工作人员实地走访时,学校附近的居民意见很大。检察官发现:通渭县城区滨河路通往通和小学的通和路有一水泥硬化路,是通和小学学生上下学的必经之路,人流量较大,道路上窨井盖的破损、塌陷、松动等问题突出,给未成年小学生造成安全隐患,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给交通参与者存在潜在的危险性,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井盖虽小,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针对上述问题,在我院主管副检察长的带队下,以现场办公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指出窨井盖缺失缺失问题,并下达检察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对通和路排水管网窨井盖缺失、塌陷问题进行维修。
现经过有关部门的整治,对存在缺损、塌陷的窨井盖进行更换,对松动、与路面不平的进行修复,及时消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隐患。
这是我院推动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的一个缩影,也是主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办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检察监督触角,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我院将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优势,提升办案质效,确保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安全问题抓在手上、抓出成效、做成刚性,助推通渭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供稿:王云龄、陈海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