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在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刻认识把握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公益、促进国家治理上的重要制度价值和职能定位,坚持“抓重点、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总体要求,深耕守护“绿色”“红色”“古色”,打造公益诉讼工作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质效。以“绿色”成为通渭最亮丽的底色为抓手,将服务生态环保作为公益保护重中之重。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其中办理的一起保护牛谷河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共恢复和复垦林地、耕地等各类土地12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余公里,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450余吨,追偿生态修复费用20余万元,助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新通渭。
二是突出打造红色资源保护特色。通渭是中央红军长征走出草地后占领的第一座县城,是毛泽东着名诗作《七律·长征》的首次朗诵地,是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决策地、三军胜利会师前的活动地、实现北上抗日的转折地,境内红色资源丰富。红色文物承载着共产党人的风骨和气节,我院以“护红”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会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关于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走访调查全县12个乡镇33处红色文物、革命遗址,针对文物污损和破坏等保护不力的问题,立案9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诉前磋商2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采取积极有效抢救、维护措施,指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共同保护英烈纪念设施,收集党史资料,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传播红色文化。截至目前,已修缮重要革命遗址4处,竖立纪念石稗3座,收集相关党史资料、烈士事迹20余份。
三是突出擦亮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底色。通渭素有“书画之乡”“千堡之乡”之称,境内有现存的战国秦长城,是中国历史上最古老的长城,筑于亲昭襄王二十五年(公元前272年)。文物遗址是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的载体,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科学研究价值,我院以“护古”为抓手,会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深入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聚焦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县42处国保、省保、市保和县保单位实地走访,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件,立案1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诉前磋商2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目前战国秦长城、马营镇华川关堡子、菩萨楼、石峡道路、川口村戏楼等文物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