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会议以“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支委会”的流程,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党组书记、检察长柴文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会前,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内容。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扎实进行谈心谈话,深入交流思想,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支委会上,首先党支部书记何文德代表支部班子查摆问题,然后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相互批评。全体党员以党小组会形式进行个人检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其他同志的批评和意见。
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何文德同志通报了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和年初承诺兑现情况,报告了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情况,并通报了支委会和各党小组对照检查及开展批评情况。会议还对党支部班子和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本次组织生活会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次生动实践,是交流思想、总结经验的一次政治体检,是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自身问题的实际步骤。通过查找自身问题和不足,剖析问题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党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体党员一致表示,要把此次组织生活会作为新的起点,将批评意见转化为工作动力,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高标准、严要求谋划好2022年各项工作。党支部更要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机制、新途径,着力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