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换届】--2016年10月27日在通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渭县人民检察院 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bet.com游戏奖金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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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报告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换届】--2016年10月27日在通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时间:2016-10-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

          件   之  二  十  六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0月27日在通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学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11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委和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下,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政法、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增强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调研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140多次,发出检察建议1〕31件;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85场次,受教育10000多人,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氛围。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用,向社会提供查询1200次,有效促进了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认真开展“两法衔接”2〕“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4件,公安机关立案14件14人,增强了办案合力,有力震慑了犯罪

        ——扎实开展“两好两促”专项行动3〕为进一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活动进机关,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部署,于2015年全年开展了“两好两促”专项行动。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宣讲团,先后在全县65个党政机关开展法治宣讲80场次,举办警示教育讲座50场次,受教育6600多人,增强了各单位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相关单位严格对照权责事项,对所办理的工作事项和执法案件开展对照检查,42个单位共查摆问题360个,建立完善工作制度120项。

        ——不断深化“两联系、两促进”专项工作4〕根据《甘肃省检察机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先后选取12个重大项目和6家企业开展联系服务。在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设立检察服务室3个,开展专题调研17次,帮助单位和企业完善规章制度19项,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9次、预防咨询和法律咨询46次,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和信访事件5起。    

        ——深入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5〕为有效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保障惠农资金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自2014年1月起,我院组织开展了“保民生、促三农” 专项行动。坚持预防重心下移,开展监督服务“三农”工作;目前,全县共挂牌成立17个涉农部门检察联络室、18个乡镇检察室和332个村级检察联络室,选聘检察联络员664人。并通过检察监督,推动涉农部门、乡镇、村社采取公示栏、信息查询平台、网络、短信等方式,及时公开惠农政策资金及落实情况,使广大农民群众看得懂、心里明、会监督,并以此“倒逼”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提升基层民主监督水平 。同时,积极查办和预防侵占、克扣、贪污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中立案查处4件7人,开展预防约谈6〕5人次;既严厉打击了破坏“三农”发展的刑事犯罪活动,又加大了对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着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1年以来,办理提请逮捕案件283件400人,批准逮捕248件336人,不批准逮捕35件64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605件901人,提起公诉549件785人,不起诉19件34人,其他途径处理37件82人。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犯罪、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7〕及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49件64人,起诉45件70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 8〕等犯罪案件63件100人,起诉81件137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慎捕慎诉机制落实,积极主导刑事和解9〕、开展释法说理。进一步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开展社会调查10、跟踪帮教,减少社会对抗,依法不批捕15人、不起诉11人。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解决群众“申诉难”等问题,落实检察长接待、登记督办等制度,真心倾听群众诉求,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共办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来信来访116件。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促成刑事和解6件,附条件不起诉4人11。开展了“六五”普法、举报宣传周、禁毒、综治等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7000多份,举办法制讲座27场。积极投身“弘扬法治、共创平安”十大行动,在“送法下乡”中开展法治宣讲30多场次,提供法律服务1100余人次。坚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向22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6万元。

        (三)认真开展检察改革。不断丰富检务公开12形式,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两微一端”13、案件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1条,公开法律文书158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2件。按照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与监督程序试点改革。试点中,建立健全查询台帐14件20人,制发《人民监督员监督情形告知书》22份,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活动3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5次,对职务犯罪案件跟踪回访7件,组织评议案件3件。

        三、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切实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不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力度,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着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一)严肃查办职务犯罪。重点排摸查办退耕还林、危旧房改造、引洮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和征地拆迁、扶贫开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系统、领域的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11年以来,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件41人,其中贪污2537、受贿1件1人、挪用公款12、非法经营同类营业1件1人 5万元以上贪污案件9件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8万余元;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件18人,其中玩忽职守6件8人、滥用职权5件10人,犯罪数额30万元以上、担任科级以上实职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9件1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1万余元。查办的所有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起诉后法院有罪判决。

        (二)积极开展预防工作。严格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规则》和《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稳步推进各项预防工作。2011年以来,共开展预防调查1448件,重点在民政系统和引洮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系统预防调查,其中8份预防调查报告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62份、均被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开展犯罪分析50件、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531次、预防咨询144次;完成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工作任务3项。撰写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报告、年度综合报告10份,向党委、人大、政协报送后,4份《年度综合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1份《年度综合报告》在省检察院组织的“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奖。

        (三)深化查和预防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完善职务犯罪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热情;采取集中突破和异地办案等方法,形成侦查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与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构建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机制。通过评标现场监督和中标项目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市场廉洁准入;共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30次,纠正解决违规问题3起。三是会同县监察局出台了《监督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县各级机关、相关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指导,提升了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能力。

        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重点解决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共监督立27件35人、监督撤案2642人,纠正漏捕28人,追加起诉9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16,纠正侦查违法活动54件;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抗诉5件,派员列席法院审委会30余次,公诉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90以上

        (二)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紧紧围绕全省检察工作3521工程建设,明确民事行政检察的任务和目标,着力提高监督质量和监督水平。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25件,法院改判13件;发检察建议17份,开展诉讼违法调查11件、检察和解4件。向申诉人送达《民事行政申诉风险提示书》28份,对可能出现的申诉风险进行书面提示,引导申诉人依法有序、理性申诉。加大执行监督工作力度,重点针对执行裁决、执行行为开展监督,合力破解执行难题。

        (三)强化和规范刑事执行监督检察坚持派驻检察,深入监管场所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对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对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安全隐患等问题发检察建议23,执行机关均作了整改落实。加强社区矫正15执行监督工作前后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以及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专项检察活动,逐步推动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重心由定期专项检察监督向常态化检察监督转移,促进社区矫正依法进行。办理缓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2件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6案件9件11人,依法审查后对8人建议变更了强制措施。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全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 17主题教育,并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能,为检察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化廉洁从检和纪律作风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全面实施岗位练兵,班子成员和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50多人次;鼓励干警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司法考试,本科学历32、硕士研究生3人,13人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

        (二)不断强化检察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成立了通渭县检察官文学艺术学会,有会员60余人,建立了检察理论研究、棋类体育、文学艺术、书法绘画、摄影五个兴趣小组;鼓励干警进行书法、绘画和文学创作,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征文活动和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展,多名干警的文学、书画摄影作品在各级各类展览中获奖达20多人次。通过举办演讲比赛、职工运动会和文艺晚会等,丰富活跃干警的生活,增强机关的凝聚力。

        (三)持续加强检务保障根据检察业务需求,不断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完成了涉密网分级保护建设,顺利通过了国家保密机构的测评验收。加强信息化建设,办理案件时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完成了政法专网、远程接访系统及远程提审系统、三级检察专线网和三级机要通道建设,建成了“通渭检察”门户网站、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开通了“两微一端”。认真贯彻“从优待检”精神,完成了“小图书室、小活动室、小电子阅览室、小食堂、小客人室”五小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良好机遇,积极落实“两房”迁建项目投资,“两房”迁建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四)深化“双联”助推精准扶贫。始终将双联和精准扶贫工作列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 40名干警进行结对帮扶,抽调1名干警担任帮扶副队长,长期在联系村驻村帮扶;并通过向联系户提供实用致富信息、资助农资化肥、慰问困难户等方式,着力帮助解决联系村的实际问题。近年来,协调落实项目资金70多万元,帮助发展养殖专业合作社,积极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拓宽道路2.5公里,建成“便民桥”1座,排查解决矛盾纠纷6起。

        五年来,在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县人民检察5个内设部门得省、检察院表彰2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5名干警被市检察院、县委记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凝聚着历任检察长及全体检察人员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工作在规范中加强,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进步,为做好今后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第一,只有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从大局,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第二,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更新执法理念,才能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第三,只有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第四,只有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才能提高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五,只有把加强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在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上下功夫,才能保持检察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二是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部分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办案能力、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我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作为,全面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一要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举措。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法,依法保护新兴生产力,保障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更加重视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二要在促进全县法治建设上有新办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重大项目实施、重点领域投资等方面的打击、预防和保护职能,依法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主动深入工程一线,积极开展司法调研和服务。三要在推进平安建设上有新作为。突出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

        二、惩防结合,全面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一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打击,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扶贫资金要从严惩处。完善同步介入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二要提高自侦工作科学规范水平。探索实行规范化取证、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信息化办案模式,着力提高侦查水平。结合办案,努力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三要增强预防工作实效。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把预防工作和自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运用检察建议、预防调查等,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职务犯罪预防。

        三、完善机制,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一要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着重做好诉前主导、庭审指控、诉讼监督等工作。探索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二要加强民行监督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监督手段,提高监督能力。注重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和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三要不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化刑事执行监督环节的检务公开,完善对财产刑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医疗等刑事执行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切实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把刑罚交付执行纳入常态化监督,及时监督纠正,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优势和作用,有效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

        四、提升素质,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一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培养检察干警的共同价值体系。注重检察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激发干警的工作活力。二要强化专业能力建设。突出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人才兴检工作,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等新领域知识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的培训,提高办理新型案件,打击高科技犯罪的能力。三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检务督察,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促进检察干警廉洁公正从检。

        五、夯实基础,全面助推检察工作发展

        一要做好检察改革的各项工作。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扎实稳妥地完成好各项检察改革任务。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检察人员权力清单,确保检察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要强化检察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在维护大局、打击犯罪、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典型事例,主动适应“微时代”新闻宣传规律,充分利用我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型媒体,展现检察工作的好做法。三要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大力提倡节约型机关建设,不断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日常运行公用费用,提高资金和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检察技术在工作开展中的深度运用,加大证据收集、检验鉴定等科技装备投入,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

        各位代表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服务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2〕“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简称,主要指工商、税务、烟草、质监、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同时,也包括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虽然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处以刑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处理的工作机制。

        3〕“两好两促”专项行动:2015年5月5日,省委常委会十二届第118次会议听取了省检察院党组关于拟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报告,原则上同意《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的意见》,并要求按照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省委决定“两好两促”专项行动从2015年5月底开始,至2015年12月结束。

        4〕“两联系、两促进”专项工作:2013年,省检察院结合全省实际,将2013年确定为检察机关“重大建设项目服务年”,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廉洁、促进发展”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是检察机关深入企业内部,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务实周到的司法服务,核心是做好服务帮助工作。

        5〕“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2013年10月,省检察院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以“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主题的专项行动,发挥检察职能打击和预防相关犯罪活动,服务“3341”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6〕预防约谈: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对约谈对象本人或单位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和问题,开展预防性、提醒性的谈话并帮助纠正。

        7〕严重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主要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绑架、强奸等犯罪。

        8〕“两抢一盗”:是指抢劫、抢夺和盗窃等三类多发性侵财犯罪。

        9〕刑事和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认罪悔过、减轻或免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要求,检察机关审查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或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减轻处罚的刑事案件处理方式。

        10〕社会调查: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

        11〕附条件不起诉:是指对一些犯轻罪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犯罪后表现,设定一定的期限和义务进行考察,待条件成就后再作不起诉的诉讼制度。

        12〕检务公开: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检察机关对所办案件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和终结性法律文书等,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重大商业秘密,一律予以公开。

        13〕“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关注方式方法:“通渭检察”微博:在新浪微博搜索“通渭检察”进行关注即可;“通渭检察”微信公众账号:twxjcy;打开微信“添加好友”—“公众号”,输入“通渭检察”订阅即可。“通渭检察”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手机下载“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安装。

        14〕预防调查:是指检察机关根据一定的事实和信息,通过专业化的途径和手段,掌握职务犯罪状况,探寻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发现制度、机制和管理方面的漏洞,寻求有效预防对策的专门性调查活动。

        15〕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16〕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17〕“两学一做”:是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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