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桌面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桌面云项目
2.项目编号:DCZX19-GS-0033
3.隶属品目: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4.隶属行业: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二、中标信息
1.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详见附件
2.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金额: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73.28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0万元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 采购人 收取
3.本项目招标(或采购)公告日期:2019-12-11 14:51:49
4.中标日期:2020-01-16
5.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桌面云系统建设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杰,王飞云,靖明农,范舒,陈秀兰,付琛,罗永刚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花梅
2.联系方式:1391918864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通渭县人民检察院
2.采购人地址:通渭县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梁延芳 0932555101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创业园雁南路18号创业楼C座4层4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花梅 13919188649
七、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八、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九、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或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一、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