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通渭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通渭县人民检察院 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bet.com游戏奖金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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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公开

        2021年度通渭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3-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2.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3.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4.第三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5.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和警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970.38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0年预算减少1.03万元,下降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政策性调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96.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0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21.07万元,其他收入52.5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970.38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减少1.03万元,下降0.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1人调离。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877.34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55 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 26.3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 28.11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96.75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 660.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95万元,增长3.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人员经费增加;书记员工资上涨。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5.9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缩经费,项目经费减少。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 %,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1.6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3.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合理地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国内接待批次20次,预算接待200人,经费共计1.6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3万元,下降12.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1.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7万元,下降 10.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合理地使用培训费。

        5.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 %,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86.91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降1.78万元,下降2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3.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2669.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90平方米,价值36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 辆,价值 63.8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1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63.26万元,主要为执法执勤用车、听证室、远程提讯系统、庭审系统、计算机、打印机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其他项目1个,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具体如下:

        项目概况及立项依据:为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完善“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政法机关装备共建、跨区域重特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办理、提高维稳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暂行办法》(财行〔2015〕491号)和《甘肃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甘财行〔2017〕12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和业务装备水平。

        实施主体:通渭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周期:2021.1.1-2021.12.31

        实施计划:办案(业务)经费主要与各类案件挂钩,开支与办理案件有关方面的支出;业务装备经费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办案设备及信息化建设,2021年度信息化建设方面预算项目包括:听证室建设项目、远程提讯建设项目、远程庭审建设项目等。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18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5.89万元。

        预期总体目标:完善“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政法机关装备共建、跨区域重特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办理、提高维稳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和业务装备水平。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单位院领导组织了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年度预算系统开展绩效考核并且对单位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全面的自我评价,做到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符合规定程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特定任务目标的经费需要,财政资金发挥的社会效益。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36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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