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深刻剖析省市院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切实提升案件质量,2月21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通报问题剖析整改专题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文魁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1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报》、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省委政法委评选通报的检察系统3起劣质案件进行司法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对7起不合格案件进行司法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并坚持问题导向,本着以剖促改、提升质量的目的,由办案责任人结合反馈问题自我剖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以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案为鉴,补齐短板,明晰思路,切实提高精细化规范化办案水平。
就通报问题整改和持续抓牢守好案件质量,柴文魁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办案人员要切实负起案件质量责任,对照通报问题深入自查,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要切实规范填录案卡信息,线上线下同等对待,同步提升。二要加强学习,增强能力本领。要认真执行工作制度规范,切实抓好案件自查、交叉评查,及早发现、解决案件质量问题。要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从“三个效果”“案结事了人和”的标准反向审视在办的案件,确保最佳的办案效果。三要注重细节,规范案件质量。办案人员要充分履行谨慎、必要的审查责任,高度重视细节问题,从细微处着手养成良好办案习惯和“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切实防止案件质量“溃于蚁穴”“毁于一旦”。四要严格管理,落实问责机制。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对出现的错案、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以及检察司法办案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追究责任。要健全评查结果运用机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办案人员法律职称评定、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真正让考核体现出“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