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检察司法为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为抓手,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为重点,集中办理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有影响力的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针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各类线索,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院党组和检察长高度重视,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门办案组,对反馈的每类案件线索检察长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攻坚克难,带领办案组逐项分析认真研判,主动与行政机关协调沟通,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拍摄取证、调阅相关文件等方式进行深入调查,理清责任,明确线索反馈问题整改的标准和依据,集中受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线索公益诉讼案件17件,立案1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案件办理中,检察长主持召开听证会,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赢得涉案行政机关和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认可,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治理,行业部门的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发现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生态兴则文明兴,今后,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强化生态环境检察司法保护,积极能动履职,通过持续开展“回头看”,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改、不反弹,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通渭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