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政策好的很,感谢检察院,感谢所有帮助小元、小杰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我们一定尽力抚养两个孩子长大成人,把娃娃的教育抓好!”6月29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在马营镇人民政府举行了小元、小杰(均为化名)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小元、小杰的爷爷拿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后,再三表达着感激之情。
去年,小元和小杰的父亲因案死亡,失去生活依靠,暂由其近亲属临时监护,家庭经济困难。通渭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在办案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本院第三检察部移送了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审查后,经层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决定向小元和小杰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此次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考虑到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达到救急救困的效果,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以“一案一委托”的形式,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县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共同见证,与村委会代表、银行方面及小元和小杰的临时监护人签订了监管、使用司法救助金的四方协议。
“小元和小杰纳入低保后,每月享受的低保金是多少?还有没有其他的救助政策?”“小元和小杰能不能纳入监测对象?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力度,不断加强信息共享。”“针对司法救助对象,县妇联将利用“春蕾计划”助学金、“爱心妈妈”等关爱服务活动,与检察机关紧密协作,有效帮助孩子们健康成长……”发放仪式结束后,县民政局、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有效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紧密衔接,开展了座谈交流。
应邀出席此次活动的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刘霞在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和办理,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构建主动、及时、多元救助主体、综合采取多种救助措施的救助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把司法救助这一“独角戏”变成共同扶危济困的“大合唱”,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今年以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以“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为契机,与县民政、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协作意见(试行)》,建立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多措并举扩大救助线索来源、扩大救助规模,多元化、综合化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重点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因案致贫返贫的农村困难群体,做到“应救尽救”,并对已救助的对象逐一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家庭近况,并从心理疏导、上学就业、社会救助等方面持续完善工作措施,小元、小杰的国家司法救助案就是今年最为典型的成功救助案例,切实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出席此次活动的还有,定西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芳、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玉君、县妇联主席南莹、马营镇党委书记张建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