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依法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22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人发展成员,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并利用营业执照在银行办理对公账号,后将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U盾等打包出售给电信网络犯罪团伙用于支付结算业务,并从中获取好处费。
检察官提醒:
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微信及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他人,很可能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时也涉嫌犯罪。目前,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作为守法公民,我们不仅要保管好自身的相关账户,也不应购买他人账户,切勿因贪图小利而吃亏。同时,发现涉及“两卡”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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