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9月30日上午,在第八个烈士纪念日来临之际,漳县2021年“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在漳县三岔镇王家门村杨随成烈士墓前广场举行,漳县人民检察院部分干警在院党组书记包永辉同志带领下参加活动。
1967年12月,杨随成出生在甘肃省漳县三岔镇王家门村杨家咀社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1985年10月,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应征入伍。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一机连战士。1986年,在自卫反击战中,他发扬和继承我军的光荣传统,勇猛顽强、奋勇杀敌、浴血奋战在最前线,出色的完成了观察警戒任务,和战友一起粉碎了敌人的48次偷袭,12次压制了敌人轻重机枪对我军公路的封锁。在疯狂的敌人进行猛烈的炮火报复,一发炮弹正好在杨随成身边爆炸,致使他全身八处被弹片击伤,壮烈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年仅19岁。为了表彰他英勇奋战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所在部队党委追记他一等功并追认为革命烈士。
全体人员来到杨随成烈士纪念碑前,神情庄重,严肃认真,向烈士默哀致敬、敬献花篮,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祭奠革命先烈的不朽英魂,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无限敬仰。
通过此次参加烈士纪念活动,干警们纷纷表示,进一步了解到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深切感受革命先烈不怕牺牲、奋勇向前的崇高革命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继承烈士遗志,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作风,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提升检察服务水平,努力为建设高质量法治漳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