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图 | 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过去五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
01
聚焦中心,服务大局
以强烈的检察担当服务保障经济
社会高质量发展
倾力决战脱贫攻坚
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大局中谋划推进,选派3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为帮扶村协调项目14个,帮助1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支持帮扶村党组织建设,与帮扶村开展支部共建活动,积极组织为帮扶村捐款捐物,帮助村委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先后投入各类帮扶资金6万余元。依法严惩涉扶贫领域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危害农村稳定犯罪嫌疑人154人,起诉254人,起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监督活动,帮助追回工资12.2万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6名贫困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有效帮其纾困解难,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扎实做好“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6件9人,提起公诉12件18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谨慎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非公经济人员依法取保候审2人,不起诉5人,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发放检企联系卡、问卷调查等形式,走访、联系重点企业115家,组织法律服务、法律宣讲40次,对收集的维护民企权益、创新法治宣传、畅通检企沟通等方面的问题,采取党组成员包办等针对性举措全部予以解决,督促支付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137.6万元。会同工商联建立调研、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入企、以案释法等活动,助力企业安心投资创业,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用力守护绿水青山
立足绿色发展基调,进一步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森林、土壤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提起公诉4件4人。坚持以问题得到整治为方向,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手段,促进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2件。持续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通过办案恢复森林植被218亩,补种树木75000余株,督促治理土地污染9100余平方米,清理淤泥、垃圾3400余吨,督促复垦耕地面积4200余平方米,恢复治理乱占河道滩地7600余平方米,督促治理河道污染7870米,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
02
关注民生,守护安宁
以扎实的检察履职护航更高水平
平安法治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28人。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提起公诉24件32人,4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惩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起公诉262件263人。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起公诉7件12人。完善监检衔接配合,依法办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5次,起诉7件7人。主动履职战疫,积极组织干警投身一线执勤、社区排查、防控值守,动员全体检察干警及家属接种疫苗,扎实细致做好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助力全县联防联控。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深挖根治总目标,统筹推进办案、打伞、断财、治理,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33人,提起公诉7件49人,生效判决6件29人。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对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覆盖,提出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补证意见58条。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推动重点区域和行业源头治理。
切实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提起公诉9件10人。坚持“教育、挽救、感化”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8人,不起诉5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心理辅导27人(次),开展社会调查和帮教11人(次),封存犯罪记录5人(次)。切实强化教师、家长法治教育和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开展法治宣讲245场次。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优化落实检察为民服务举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集控告申诉、举报、案件信息查询、案件移送受理、律师接待和接受群众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4件134人,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从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深入落实检察长接访、以案释法等制度,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知识产权保护、民法典等为主题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化社会氛围。
03
深耕主业,弘扬法治
以严格的检察监督推动“四大检察”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持续做优刑事检察
五年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8件269人,批准逮捕127件215人,不批准逮捕30件5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22件793人,提起公诉443件586人,不起诉150件167人。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严把案件质量,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不捕率达到19.70%,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起诉,不诉率达到21.06%,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8件,监督撤案1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追捕追诉遗漏同案犯41人,追诉遗漏罪行32人,提前介入侦查45次。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对定罪不准、量刑失当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7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31件,纠正监管场所违法违规10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
坚持精准高效标准强化民事行政检察
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5件,支持起诉案件3件。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1件,监督意见均得到采纳。同时,加强对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9件。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均被相关行政机关采纳。
坚持公益保护核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1件,依法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立案4件,督促整治小摊贩、网络餐饮外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更换、维护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21处,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开展公共安全、国有文物、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并建立了有效的文物保护机制。
04
凝心聚力,守正创新
以高效的检察改革实践激发检察
内生活力
坚决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自觉做好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中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人员、编制的转隶以及案件线索的划转,做到平稳过渡。同时,围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全面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原内设12个部门按职能整合为5个部门,职能更加明晰。开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以检察官为主体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遴选检察官8人,确认检察辅助人员9人、司法行政人员3人,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达到85%。坚持院领导带头办大案、办难案,累计办案247件,占办案总量的33.5%。落实以案件质量为中心的核心指标体系,全面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科学界定办案职责权限,办案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持续优化案件管理,避免程序空转,检察环节办案周期同比缩短7天以上,群众司法诉求得到快速实现。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认罪悔罪的30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积极构建“认罪认罚+刑事速裁”模式,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达到64.24%,确保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锐意进取开展智慧检察改革
积极开展检察工作网建设,全面启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本,对全部案件实时监控,实现全流程覆盖、全过程留痕。充分运用视频网络通讯技术,建成远程提讯、远程公诉系统。全面落实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与其他政法机关网络互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建设,着力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05
政治建检,素质强检
以坚定的政治担当锻造忠诚纯洁
可靠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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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立根铸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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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建设,配强党建工作队伍,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全方面。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激励检察干警赓续红色血脉、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初心使命、汲取奋进力量。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和宣传矩阵,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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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严管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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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防止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问题38个,形成了13项“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成果并严格执行,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得到进一步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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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加强专业教育培训促进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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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活用好“学习强国”“甘肃党建”“检答网”等学习交流平台,组织干警多渠道多路径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100期264人(次)。全面提升信息和调研质量,检察干警在中央级媒体上发表新闻宣传作品91篇,在省市级媒体上发表宣传作品120篇。充分运用案例教学、现场演练、跟庭评议等方式,加强业务交流,检察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倾力打造以党建引领,集公正、法治、廉洁为一体的检察文化,用文化力量引导干警开拓创新、务实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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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倾力打造阳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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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公益诉讼等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并逐一落实。召开新闻发布会8场,开展“检察开放日”12次,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应邀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全面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共同参与开展公开听证31件,以消除疑虑、平息诉争。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法律文书51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8条、程序性信息806条,有力有效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展望未来
未来五年,漳县检察
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强化政治自觉,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定不移强化法治自觉,
全力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是坚定不移强化检察自觉,
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法律监督体系
四是坚定不移强化行动自觉,
展现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