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机关!感谢所有帮助我们解决困难的工作人员!这些钱可以使我们摆脱目前的急迫困难,孩子上学和生活都有了保障。我一定用好每一分钱,让孩子们好好学习,把孩子抚养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被救助人东某某收到救助金后,热泪盈眶地说。
2021年12月13日上午,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陈某甲和陈某乙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其母亲东某某作为两位未成年人的代理人参加发放仪式,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34万元。救助金发放以后,为了使救助金真正发挥实效,漳县人民检察院向被救助人提出合理使用救助金的建议,同时鼓励其要直面困难,积极自救,走出生活困境,不负党的深恩和厚爱。
2021年以来,为了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体现党的人文关怀,做好司法救助这项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担当作为,为被害人家庭解危救困,传递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恩情和关爱。今年以来,漳县人民检察院共计救助4件8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8.59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