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提升办案质效,提高公诉人出庭水平,12月23日,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庭审观摩。同时,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对案件进行跟庭评议。
法庭审理过程中,漳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人准备充分、应对从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要点进行举证质证,从法理情等多角度发表公诉意见,用语规范准确、详略得当,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展现出了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风貌。
庭审结束后,跟庭评议人员对出庭检察官的起诉书质量、庭审规范性、讯问能力、举证质证能力、法庭论辩能力等进行了全方位的综合评价,指出了庭审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