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检察听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以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矛盾化解。1月19日下午,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首届检察听证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25名来自不同行业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乡镇基层工作人员等受聘成为听证员。会议由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庆军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包永辉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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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培训)
(听证员代表发言)
聘任仪式上,副检察长孟庆军宣读了听证员聘任决定,并为听证员颁发聘任证书。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周瑾从检察公开听证的概念、法律依据、可听证案件范围、程序、意义等入手,介绍了我院开展公开听证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听证员代表胡惠梅谈了对公开听证的认识,并表示将与听证员们共同努力,增强责任意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真正成为检察机关的守门员,检察工作的监督员,检察机关的宣传员,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积极参加检察院听证工作。
在向首届聘任检察听证员表示祝贺的同时,检察长包永辉同志对听证员做好公开听证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检查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程序正义”促进“实体公正”的创新履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促进国家治理的能动履职;是推进司法环节“全过程民主”,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的自觉履职。以听证的方式办案,有利于检察机关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听证员作为第三方独立发表的听证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要提高履职能力,当好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听证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检察业务知识,尽快熟悉检察听证工作,及早进入角色。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更好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三要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检察听证取得实效。认真学习、全面落实有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的各项规定,做到“应听证尽听证”。积极为听证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保证听证员充分发表听证意见。及时宣传报道检察听证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听证模拟演练)
会后,检察听证员们参观了“检察听证室”,进一步了解听证场所设置、功能和具体工作程序,并进行了听证模拟演练,直观的感受听证流程,为下一步更好参与检察听证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