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会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启动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包永辉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及省市县扫黑除恶斗争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漳县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推动落实。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和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有序开展,研究解决扫黑除恶斗争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提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水平。二要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严格落实责任。对三年来专项斗争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要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长期坚持,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过程中,各部门要规范司法行为,执行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纪律,坚决依法依规办案,认真审查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三要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把学习好、宣传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举措、主要成效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充分展示扫黑除恶的成效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