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是第10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了提高广大居民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6月15日,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全县“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增强防范风险意识及法律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要针对中老年群体,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置咨询台等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教会群众如何识别非法集资,揭露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醒大家要提高警惕。
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非法集资本质及危害的认识,提高大家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同时,漳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同时开展养老保险诈骗、扫黑除恶以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常态化开展多种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
漳县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群众,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防范非法集资,广大人民群众从以下几点做好防范:
1.认清非法集资的特征,识别非法集资的形式(如编造虚假项目、设立虚假合同、商铺返租等),深刻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投资风险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2.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非法集资陷阱。
3.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4.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6.对借钱的个人或者公司进行资产和信用调查,做到心中有数。
7.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除上面谈到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外,社会公众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