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高某某、侯某某等四人涉嫌赌博罪一案开庭审理,漳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胜利担任审判长,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永辉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开庭审理中,包永辉同志宣读了起诉书,针对案件关键问题讯问了被告人,围绕案件定罪、量刑证据向法庭进行了举证,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辩论阶段,包永辉同志结合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和社会危险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根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罪认罚等情况提出了具体的量刑建议。
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包永辉同志针对红白喜事上聚众赌博这一陋习开展了法治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改变旧观念旧习气,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检察长带头办案出庭支持公诉,是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责任制、推进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是漳县人民检察院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有效激发了检察干警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情,对提质增效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为契机,持续强化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引导干警聚焦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