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漳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案件管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面落实推动案件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三项举措,以科学管理促进优质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一、严把关,重规范,稳步提升受案质效
严格规范案件受理。提高案件质量,从受案做起,严格对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案件材料是否齐全、涉案财物是否移送以及与清单是否相符等进行审查,定期召开检警联席会,提高案件质量,从源头进行规范。提高案件流转效率。对具备受理条件的案件,立刻受理、立刻分案,并将纸质卷宗、案件材料移送办案部门,尽量缩短案件在案管部门的流转时间。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对侦查机关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重点审核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是否规范、移送材料是否齐全、实物与清单是否相符,并建立涉案财物专门台帐,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出入库记录。
二、定责任,重流程,扎实履行监管职责
履行监控责任,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需要,对同一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情况,由同一名案管人员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全面、全程监控。一是明确监控重点。统计人员着重对案件信息填录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办案部门准确填录案卡,对错填、误填、漏填的项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流程监控员着重加强对案件的办理期限、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等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做好分析研判。强化对当年监督数据、专项领域犯罪的分析研判,通过对突出的重点领域、行业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犯罪特点及规律,反映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的总体情况及发展态势,为领导决策和区域社会治理提供决策依据。做好案件评查。三是突出繁简分流。针对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法院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等重点领域的案件,由检委会委员进行评查,一方面强化重点人群评查重点案件,提升评查质效;另一方面对于批准逮捕后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有罪的案件,由案管部门组织本部门员额检察官进行评查,以减轻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的评卷压力,全面掌握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抓细节,重实效,持续推进信息公开
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为确保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切实取得实效。建立法律文书公开台账,一案一录,一案一提示,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今年以来,共公开法律文书38份,程序性事项152件,重要案件信息102条。二是为提升程序性事项的公开比例。设立无强制措施嫌疑人台账,提醒承办人手动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的审核和监督。严把法律文书规范公开关,设立三级审核制,办案人提交后,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和办公室层层审核把关,经审核无误后提交案管审查,对发现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及时提出监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