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透明化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漳县院充分发挥案管职能作用,把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案管工作重要抓手,三项举措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内外沟通,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
加强与漳县公安局、漳县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协调,解决文书送达不及时等问题。将案件信息公开作为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作为衡量办案质量的具体指标,与部门考核、检察官绩效考核挂钩,促进案件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二、强化内部学习,确保案件信息公开规范化
组织全院检察官、检察官助理集中学习法律文书公开相关规范,从源头上规范案件信息公开。注重与业务部门的沟通,提高文书公开效率,保障案件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规范司法行为,设立三级审核制,严格落实日审核导出制度,确立了2名熟悉案件信息公开业务的干警互为AB角,严格落实每天审核导出制度,确保公开和更新及时。同时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台账,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促进阳光司法、阳光检察。
三、强化公开监管,实现案件信息公开优质化
对案件的信息公开进行实时监控,保障案件程序性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案件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将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不力,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等行为作为督查内容,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检察官履职考核,通过强化责任反向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
今年以来,共公开法律文书38份,程序性事项152件,重要案件信息102条,公开听证案件66件,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