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维护司法公平正义。6月24日,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办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院党组副书记蔡彪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
会议指出,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道德修养,努力做到自重、自律、自勉,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党性修养,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的人,坚持依法履职,做到廉洁从检。
与会干警表示,今后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做到修身齐家、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