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旁边破损的窨井盖终于更换了,孩子们上下学有了安全保障,我们也放心了。”近日,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再次来到某中学周边察看窨井盖养护情况时,旁边家长连连赞许。
窨井盖是城市中不起眼的存在,却也是必不可少的。今年3至4月份,漳县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部署要求,开展“保障脚底下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及时养护和更换问题井盖,消除安全隐患。
在这次专项监督行动中,该院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发现了问题井盖20多处。在深入调查的过程中检察官还了解到,问题井盖不仅影响了市政工程建设和市容市貌,而且损害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给群众安全出行带来了隐患。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窨井盖问题多发的现象,今年4月,漳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问题井盖及时处理,完善对井盖等道路附属设施的日常监管制度,确保公用基础设施运营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督促问题井盖所属的产权单位及时进行更换、修复,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井盖等道路附属设施安全大检查,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日前,检察官又来到了最初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几个问题窨井盖地点,另他欣慰地是,这些窨井盖都已装上一层“铠甲”。
“小小的窨井盖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公共安全,我们将继续围绕‘小井盖’来做‘大文章’,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好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