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调研时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决策部署,安定区检察院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有力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助力解决了安定区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推动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进程持续迈进贡献了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五年来,安定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逐一筛查了辖区内的平西城遗址、石门遗址等8个省保单位;福台西遗址、许公纪念馆等4个市保单位;崖湾遗址、庙坪遗址、西岩寺建筑群等44个县保单位的文物保护现状。在专项活动中,安定区检察院共排摸出文物保护领域案件线索12条,受理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严格履职。目前,具有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已全部整改回复,经回头看,该12份检察建议得到了良好落实,安定区检察院联合文物保护部门为受损的文物讨回了“公道”。

同时,为加强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安定区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了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深入辖区内的安定区内官营烈士公园、曹家河畔阻击战遗址纪念园等纪念场馆。经走访调查发现,内官营烈士公园由于年久失修导致部分纪念设施损坏,破坏了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社会公共利益存在受侵害情形。发现该线索后,安定区检察院协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事检察院通过公开宣告座谈会的形式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了检察建议书。通过整改,从根本上维护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形象,给人们缅怀革命先辈提供了良好的场所。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文物沉淀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厚重的文化魂魄,保护文物本质就是保护历史,特别是红色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护佑红色文化传承,加强红色文化保护可谓正当其时。下一步,安定区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推动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跨部门协商机制,促进解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