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省市院对安定区社区矫正工作、看守所监管工作和检察监督工作开展了巡回检察,针对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安定区检察院全面认真地进行了自查及整改,以此次巡回检察为契机,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了三项改进措施,助推该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要求干警树立新型法律监督理念。要充分认识法律监督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更不是“一争高下”,而是要通过法律监督来帮助被监督者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二是强化干警权益保护意识。要充分认识刑事执行检察与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息息相关,不断强化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全面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和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要认真学习刑事执行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不断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依法能动履职,向被监督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安定区检察院将针对省市院书面反馈的巡回检察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加强检察修养,不断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