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近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3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
会上,检察官详细从检察建议制发目的、必要性、检察建议内容、适用法律和政策等方面,对待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释法说理,使人民监督员充分了解了检察建议发出的背景、依据及建议措施。
人民监督员普遍对陇西县检察院积极主动履职,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的行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就督促检察建议落实落地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监督员苟建鹏表示:“县检察院检察建议阐述事实清楚,分析问题明确,提出建议具体、有操作性,体现了检察机关强烈的使命担当。下一步要强化督促落实和‘回头看’,确保以实实在在的整改体现检察建议质效!”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今后,陇西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进一步推进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常态化,提高办案质效、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