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临洮县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蹲点指导部署会议要求,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5月17日,市委蹲点指导组成员、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李文娟,三级高级检察官助理韩通明对临洮县洮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砂石资源加工销售违法违规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纪祥,各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陪同。

指导组一行对太石镇上咀村安家窑砂厂、巴下寺村临洮县交投公司石厂供料场;红旗乡富业寺村文明砂厂、阳洼后庄村鸿基砂厂;中铺镇小河沟砂厂、下铺村永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铺采砂厂、下石家砂厂及中铺工业园区润泽物流砂厂等砂厂进行了实地查看,发现仍有部分砂厂整治效果不明显,存在采砂洗砂设备未拆除、占用荒地、滩涂地违法采砂、售砂的现象。



李文娟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社会治理提升政治责任,以实际举措保护好生态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督查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仍未整改到位的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主体,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整改各项工作;三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尤其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和各乡镇主体责任,督促责任主体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各相关行政单位要继续加大监管整治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整治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四要加强检察监督,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全县社会治理提升工作。

纪祥表示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积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在全县生态建设中的法律保障作用,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将严格调查核实,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积极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发出后,县检察院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不认真履行检察建议,敷衍应付整改,公共利益仍未得到有效保护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为全县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