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多措并举,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成立了“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和“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小组”,持续深入开展帮扶工作,全面落实帮扶责任,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选派5名干警驻村帮扶,7名干警与7户三类监测贫困户结对帮扶,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成果,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纪委监委、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公安、教育、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卫生健康、林草、市场监管、医保、社保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多部门一体联动,同向发力。
今年4月以来,我院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向全县18个乡镇、5个县直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已被全部采纳整改。临洮县政府制定下发了《临洮县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各乡镇对辖区内撂荒地,“非农化”、“非粮化”逐户逐地块进行了摸排,督促问题整改,依法恢复耕地2000.2亩,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15宗,收缴罚款2439432元。规范垃圾清理,保护人居环境。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宣传月”“废旧地膜回收专项整治”活动和春季农资市场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探索推行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加大查处力度,保护舌尖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以来查处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案件26起,收缴罚没款46.31万元,办理药械类案件2起,收缴罚没款2万元。受理各种食品投诉27件,举报21件,全部办结。完成四大类食品抽检433批,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113批,市州专项(含餐饮具)190批,合格率98.99%,监管机构开展食品快检1189批,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快检1601批,食品快速检测车207批,药械抽检83批次;深入全县18个乡镇,进行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拉网式检查。检查共下发责令改正3份,立案查处1起,收缴罚没款2万元。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和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行为,深化打击非法行医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农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办理非法行医案1件1人,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4件4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盗抢拐骗等易发多发犯罪。涉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案件批捕44人、起诉130人,确保基层百姓安居乐业。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强预防金融犯罪宣传,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件22人,在新添镇常态化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和“断卡”行动宣传,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9人,守护好群众“钱袋子”安全。重点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虐待、遗弃幼儿和老人,以及针对残疾人实施的犯罪,办理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及进城务工农民权益的案件22件22人。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件,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协助农民工追回工资1100多万元。依法惩治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犯罪,办理非法采矿案件1件1人,失火案3件3人。
四、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强化农村未成年人保护
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见效,与教育局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督促县教育局和我院一同将“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学校。与县教育局一同到6所学校督查“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建议教育局和学校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资格入口,不断规范教师招聘或录用程序。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建立该地幼儿园、中小学校工作人员性侵案件线索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性侵害未成年违法犯罪信息库和教师入职查询制度。以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平台,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法治宣讲,教学生学会自我保护,远离犯罪行为的侵害,共到校园讲课5次,以临洮检察云课堂向30余所中小学讲课11次。
进一步落实应救尽救、主动救助、及时救助等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被害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向12名贫困户、3名未成年人、5名残疾人,申请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1.8万余元。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处理因农村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等民间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不起诉22件,修复社会关系。
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保护,针对辛店文化遗址上建设蔬菜大棚等建筑物的行为,我院向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得到判决支持,促进乡村文化创新健康发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说法、用法、守法,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开展法治宣讲40余场次,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