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会同临洮县委政法委共同举行2021年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临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虎,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纪祥、纪检组长张芳琴、案件承办人等参加了发放仪式,向4起刑事案件的4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013万元。


纪祥首先对县委政法委在本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上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自今年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以来,我院严格按照省、市、县委政法委及省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做实做细,对符合条件的司法救助案件及时启动申报程序,最大限度维护救助申请人权益,让司法救助制度真正惠及困难群众。仪式上,对被救助人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逐一宣读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向被救助人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款,并强调国家司法救助金是对刑事被害人家庭的帮扶,救助金要用于今后的家庭生活和发展生产。




王虎对本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临洮县检察院再接再厉,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救助机制,扩大救助力度,严把救助条件,同时要把国家司法救助金用好用实,确保专款专用,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并及时回访被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发挥好监督职能。

仪式现场,领取到国家司法司法救助金的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被救助人边某某说:“事情发生后,一直无法得到赔偿,因案家庭生活困难,只能向临洮检察院寻求帮助,检察官来我家中为我办理了申请救助的手续,今天领到钱,心情无比激动,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检察官的帮助,今后我家的生活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