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依法受理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依法受理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二) 机构情况
我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反贪局、反渎局、案管办、预防科、公诉科、侦监科、监所科、民行科、技术科、政工科、办公室等科室。。
(三) 人员情况
共有职工70人,其中:在职60人,退休10人。
二、2015年部门决算总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2015 年度总收入1128.64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9万元,增加12.4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52.23万元,占总收入的75.51%;上年结转和结余276.41万元,占总收入的24.49%,较去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职工工资上涨,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情况说明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2015年度总支出905.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05.90万元,比上年增加178.96万元,增加24.6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204类)支出862.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2%,较2014 年决算数增加167.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增加,办案数量增多,办案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类)43.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较2014 年决算数增加11.53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22.74万元,其中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222.74万元,占比100%。项目经费结转结余较多的原因为本年度政法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到位迟,主要用于下年度年初资金未到位时使用。
(四)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陇西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5.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
决算实际支出“三公”经费36.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5.73万元,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40人次,经费总额0.9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