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0日,陇西县检察院对-起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从严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力打击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回应了社会关切,保护了群众财产安全。
经审查认定,2021年6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在网上编造虚假“免税金”还款方式,虚构虚假信用卡、借款平台提现额度对我县一被害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25万余元,犯罪行为得逞后该笔资金全部被林某某挥霍。
为使案件依法快速办理,陇西县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突出侦查重点,明确侦查方向,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有效固定证据。案件提请批捕后,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该案事实和证据后,认定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具有社会危险性,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当前各类网络支付、 投资理财刷单返利等鱼龙混杂、真假难辨,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环境,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自身辨别能力,擦亮双眼,保持理性,切勿贪图小便宜而遭受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