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焦某某诈骗医保资金案依法向陇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该院近年来办理的首例针对医保资金的诈骗案件。
【案情回顾】2021年1月26日凌晨2时许,焦某某在陇西县某装饰材料公司工作途中左手被机器夹伤后,被李某某等人转院至兰州某医院,因焦某某未参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人商议使用李某某的身份及医保信接受治疗后出院。后李某某持住院病历到陇西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报销了住院费用,共骗取医疗保险资金2.6万余元、大病医疗保险资金0.7万余元。案发后,被骗医保资金全部追回。
该案的办理,既严厉打击了诈骗医保资金的犯罪行为,挽回了医保资金损失,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看病钱,又对今后预防同类案件发生,保障医保资金安全,具有典型的警示教育意义。
【检察官提醒】医保基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确保医保资金安全,事关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大事。针对医保实施的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了医保资金安全,损害了群众切实利益,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此案告诫那些敢于在医保资金上动歪主意的不法分子切莫以身试法,身陷囹圄。同时,也提醒部分不愿和没有参保的群众,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时缴纳医保费,以便合法合规享受医保制度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