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由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焦某某诈骗医保资金案,在陇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陇西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全县县属各大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医保监管机构有关负责人,部分群众代表等3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前,承办检察官认真细致阅卷,深入分析研判,制定详细的庭审预案,积极与县法院沟通协调,严格落实诉讼参与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保证了诉讼的顺利进行。庭审中,公诉人当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围绕指控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重点突出进行法庭辩论,客观公正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深刻揭露诈骗医保资金的社会危害性,指出了该案的警示教育意义,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对旁听人员开展普法宣传。二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告诫旁听人员要以他们诈骗医保资金案为反面教材,引以为戒,绝不能在公共资金问题上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整个庭审活动,程序严格规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该案是陇西县首例诈骗医保资金刑事案件。通过办理此案,从严从重打击了针对医保资金的诈骗犯罪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旁听庭审和以案释法,提高了群众参保积极性,助推了医疗和医保部门举一反三、健全监管机制,在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医保制度健康、安全运行的良好氛围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案件回顾:2021年1月26日凌晨2时许,焦某某在陇西县某装饰材料公司工作途中左手被机器夹伤后,被李某某等人转院至兰州某医院,因焦某某未参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人商议使用李某某的身份及医保信息接受治疗后出院。后李某某持住院病历到陇西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报销了住院费用,共骗取医疗保险资金2.6万余元、大病医疗保险资金0.7万余元。案发后,被骗医保资金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