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4日在陇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后振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全县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守初心使命、全面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和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四年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五年来,我们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在提升政治与业务的融合度中展现担当作为。
切实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8次,集体学习176次,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夯实思想根基,筑牢政治忠诚。
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市县《实施细则》,主动落实重大案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要活动、重大案(事)件等83次,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7次,组织生活会8次,主题党日活动57次,院领导讲党课21次。同时,夯实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充分运用灯塔舆情警报系统,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控、分析和研判,提升危机处理能力水平。
二、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围绕大局履职尽责是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五年来,我们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落实省检察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六项重点工作”为依托,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中展现担当作为。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眼平安陇西、法治陇西建设,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37件1006人,批准逮捕433件668人,不批准逮捕204件338人,不捕率33.6%;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86件2496人,提起公诉1358件1946人,不起诉374件450人,正在办理54件100人,不诉率18.84%,以有力履职坚决扞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着力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持续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走访企业1181家,召开座谈会112次,发现问题线索55条,办结53件,得到企业好评。强化对涉营商犯罪案件的监督,监督撤案17件,立案8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批捕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嫌疑人43人、起诉162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等依法不批捕15人,不起诉42人。积极开展追赃挽损,通过办案为12家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6万元。
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破坏农业生产等犯罪,批捕相关犯罪72件120人,起诉201件336人;提前介入涉扶贫刑事案件29件,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6件;支持农民工起诉11件;向18名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43.33万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认真开展帮扶工作,先后选派6名干警到村帮扶,投入资金7.78万元,为帮扶村如期实现脱贫助力。
全面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战略思想,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活动,提起公诉涉环境刑事犯罪10件19人;排摸生态环保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0条,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1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通过办案督促清运建筑、生活垃圾3.2万余吨,清理乱堆砂料5.6万立方米,修复河道23公里,恢复被占土地197亩,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贯彻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共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44人,提起公诉59人;提前介入12件;纠正漏捕6人,追诉9人,追加漏罪4件。坚决破网打伞,共受理登记线索49条,其中摸排出“保护伞、关系网”线索12条,失职、渎职线索4条,违法违纪线索1条。精准打财断血,对4件35人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注重综合治理,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份,相关单位全部采纳并已整改。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提前介入9件,提出意见58条,提起公诉9件11人,不诉1件1人,改变管辖1件1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压实首办责任制,推动领导接访常态化,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共接收信访件252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同时,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5份,推动健全完善了相关社会治理机制制度。
三、聚焦主责全面履职,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五年来,我们围绕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工作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法律监督新成效展现担当作为。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一是强化对刑事诉讼的主导。围绕“两提高、一降低”目标要求,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全力提升诉讼质效。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24件1108人,占办结案件的89.7%、89.1%,其中不起诉278人,占24.9%;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635人,占83.4%,法院采纳630人,采纳率99.3%。二是强化对刑事诉讼的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监督立案20件,撤案40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50件,纠正遗漏同案犯69人,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46人,变更强制措施18人;提出抗诉17件,改判7件;针对罪犯交付执行及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不当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三是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全面综合双向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为青春守望、为成长护航。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人,不诉8人。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86人。持续跟踪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县教育局走访中小学及幼儿园73所,督促整改问题7个。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民事检察产品。共受理各类监督案件78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县法院采纳4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件;支持起诉1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17件,终结审查10件,依法维护了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通过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切实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等的监督,共受理监督案件36件,发出检察建议36份并全部采纳。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认真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实地走访和调查排摸,排查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案件线索3件,向相关部门发检察建议3份。通过释法说理等,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效,如长达三年的文某某父子土地征迁非诉执行行政争议监督案,最终得到了妥善化解。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司法最佳状态,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堂,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拓展案件领域,提升案件质效,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公益问题。共排摸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2条,经审查立案121件,不予立案11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8份,行政机关采纳并回复109件,未到回复期5件,逾期未纠正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正在办理1件。坚持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如通过办理张某某等20余人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金案件,推动与县法院、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陇西县涉刑人员养老金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暂行办法》,为维护养老金安全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深化整顿强基固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强化自身建设是检察工作的内在要求。五年来,我们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高质量展现担当作为。
教育整顿扎实开展。坚决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聚焦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和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举措,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全院干警参与率与自查填报率均为100%。全面落实从宽政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给予诫勉谈话2人,约谈6人。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机制35项。确定18项“检察为民办实事”措施,办理为民实事113件。
司法改革全力推进。一是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根据人员分类管理及比例要求,检察官、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入额遴选、定人定岗、比例要求等均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全面落实。二是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严格执行省委编办内设机构设置要求,将1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统筹完成了干部配备,内设机构有效精简。三是新型办案组织全面组建。坚持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相结合,根据履职需要、案件类型等,以非固定搭配、非完全配置、共用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形式,设置独任检察官办案组织17个,主任检察官办案组2个。四是改革配套制度建立完善。研究制订了错案责任追究、办案组设置等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全面落实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健全完善了业务部门日常管理,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案件审核,纪检组执法办案违法违纪监督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打好从严治检“组合拳”,在深、细、实上持续发力。一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和修订完善《中共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贯彻实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意见》《党组会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为全面从严治检打牢了制度基础。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将压力传导到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不同层次约谈685人次,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九严查”、“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及“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等活动,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检察形象进一步提升。
外部监督有效落实。注重加强公共关系建设,以“讲好检察故事”为主题,积极推送优质检察“产品”,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公开听证,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9次,举行公开听证44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44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58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69件,公开法律文书1710份,辩护与代理预约254件。
各位代表,五年来的实践昭示我们,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依法履职相统一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我们积极顺应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等新形势新任务,检察履职服务大局更加主动,法律监督工作稳步向前,队伍精神面貌更显改观。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关心支持,更离不开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县委、上级院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监督力度和成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仍需进一步强化,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办案质效,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党的领导展现新成效。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以政治建设实效检视业务工作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在司法办案中坚决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确保检察权和各项检察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正确行使、依法开展。
二、主动作为顾大局,服务发展大局展现新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紧紧围绕省检察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安排部署,紧扣“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任务和“2035年远景目标”,以检察职能发挥为依托,主动对标县委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民生福祉,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科学谋划,主动作为,把宪法法律规定和县委、上级院决策部署在各项检察工作中落地落实,全力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开拓进取谋发展,履行监督职责展现新作为。着眼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的新要求新期待,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围绕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工作要求,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求极致的精神使案结事了成为常态,更好发挥刑事检察的惩治、震慑作用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维护、保障作用,以办案为基本手段履行法律监督本职,坚决做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扞卫者,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其他政法机关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以人为本重自强,加强自身建设展现新气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认真执行到位,狠抓“两个责任”“三个规定”落实,巩固和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确保政治方向、推进从严治检。着眼履职短板,强化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水平和办案质效。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真正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落地落实。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全面落实案件质量考核、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创优检察管理,推动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水平、职业道德标准不断提升,队伍管理机制更加科学完善。
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检察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此次人大会议决议,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中心大局、强化法治保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的突出问题,用足、用好法治武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对标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运用监督撤案、不捕不诉等方式,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努力营造最佳营商环境。三是围绕平安乡村建设,依法打击各类涉农违法犯罪,坚持司法救助“应救尽救”,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以检察新担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四是坚持“专业化+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切实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生态保护检察工作水平。五是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之以恒做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盼。六是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落实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学法、明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刑事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用足用活监督措施,切实提升监督质效。民事检察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强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力促案结事了人和。行政检察完善和落实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行政检察格局,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实实在在为党委政府分忧,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痛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办理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环保、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更好守护公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工作举措,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自身建设。一是提升机关党建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推进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控意识形态主导权。二是强化教育培训质效。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把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业务实训力度,实现政治与业务素质融合发展、优势互补。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健全落实与院纪检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制度,持续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加强各项纪律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把严管厚爱落到实处。四是健全完善检察管理。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健全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强化办案廉洁风险防控,落实案件编号终身制。深化运用“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全面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
各位代表,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新的征程,唯有接续奋斗,才有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未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积极顺应全县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担负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全面履职、不辱使命,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陇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六项重点工作”:是指省检察院党组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结合省情检情,立足检察职能,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等六个专项工作,其中,2021年省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整为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2.“两聚焦一结合”:是指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聚焦中心大局,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
3.“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是实体规范和程序保障一体构建的综合性法律制度。
5.“两提高、一降低”:是指提高确定量刑建议适用率,提高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降低被告人上诉率。
6.“案-件比”: 即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
7.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
8.“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以及“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9.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本质上是以证据为中心,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根本职能是指控犯罪证明犯罪,主导责任自然而然必然依法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