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要振兴”。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岷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任务和帮扶要求,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紧盯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帮扶工作力量,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发展,着力推进帮扶措施落到实处,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结出硕果。
一、党建引领走在前,乡村振兴有力量
组织领导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岷县检察院党支部多次深入帮扶村开展与帮扶村党支部的结对共建工作,融合共建、互带共促,通过抓党建、促振兴,强化政治站位,坚定工作思路;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走访慰问老党员行动,切实做到凝心聚力、握紧拳头、发挥合力,从而改变基层党组织力量薄弱、“单打独斗”局面,形成党组织之间纵向有效沟通、横向紧密联结的共建共治新局面,最大化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实现乡村振兴伟大战略的“内源力”。
二、真情帮扶重思路,聚焦产业谋发展
产业是乡村振兴的“源动力”。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鹏飞多次深入帮扶村与村两委班子召开“产业发展座谈会”,深入了解帮扶村中药材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强调产业发展要立足本村实际,鼓励借助一系列倾斜政策建立完善“合作社+基地+农户”共同致富发展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务工等方式增加群众收入。强调有效利用现代化科技发展种植、加工和销售,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质”“量”双升级,从而做到理清产业发展思路,让帮扶单位成为帮扶村产业发展的“智囊团”。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是实现美丽乡村的“硬指标”,岷县检察院继大量投入资金为帮扶村提升村址建设、实施人行道硬化项目、打造文化广场并购置运动器材后,根据乡村振兴建设宜居乡村的目标,再次为帮扶村路灯安装项目投入资金,极大保障了群众日常出行安全,照亮了帮扶村群众心中的“幸福路”。
三、人居环境重整治,美丽乡村颜值高
实现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名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关系着生态宜居建设成败与否,岷县检察院坚持“设施到位”和“制度落地”相结合的帮扶形式,不仅为帮扶村捐赠垃圾清运车、垃圾集中箱等设备,奠定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而且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的管理作用,制定完善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方案,严格落实“一日一扫,全天保洁”的清扫保洁制度、“日产日清”的垃圾清运制度、“日查周评月比”的检查评比制度,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检察干警多次在帮扶村深入开展“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行动,协助拆危治乱,对村容村貌进行集中整治,真正使帮扶村“旧貌换新颜”。
四、法律宣传进村社,法治帮扶入人心
让法治方式和法律思维成为社会治理“新时尚”。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乡村振兴、民间纠纷及群众关心的“电信诈骗”等热点法律问题,通过法治进校园、开设法治小课堂的形式教育引导学生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增强法治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维护良好的校园学习环境。检察干警化身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领头雁”,入户走访农户,排查矛盾纠纷,运用法律知识,推动纠纷“化早化小”,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结合几年来以法治讲座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村民的法治意识普通提升,村内矛盾纠纷明显减少,乡风文明建设效果显着,村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