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突然有人打电话给你,号称他是某看守所民警,可以为你的亲人或朋友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只是需要支付点打点费,你会相信么?这样一件事情,近日就发生在了小雯的身上。
2016年12月,张某因诈骗案被刑事拘留在杨浦看守所。期间,张某认识了同监室被刑事拘留的王某。2017年1月,张某被取保候审,于是王某就将其女儿小雯的电话号码给了张某,希望他联系小雯帮自己请个律师。
没多久,小雯就接到了张某的电话。为了获取信任,张某在电话里号称是看守所民警,在看守所里一直很照顾她爸爸。第二天下午,小雯和张某在一家咖啡店里见了面。张某详细说了王某在看守所里的情况,并传达了王某想让小雯帮忙请律师的想法。
小雯相信了张某的身份,在张某的要求下写了一张委托书请他帮忙找律师。过了两天,小雯得知王某在看守所需要一千元充大帐,小雯心想正好张某是看守所的民警,因此将钱直接通过支付宝转给了他,希望他帮忙办一下手续。通过这件事情,张某意识到,冒充民警不仅可以从中赚取委托请律师的差价,还可以借机多骗点钱。于是张某就利用“假民警”的身份再一次成为了真骗子。
过了几天,小雯打电话给张某,问他有没有将一千元给王某,张某便抓住时机,告诉小雯自己可以将王某取保候审出来,但是需要给8万元好处费。通过双方多次的联络,小雯逐渐相信张某有能力把自己的父亲弄出来。经过协商,最后小雯转账给张某6万元换取王某的取保候审。
到了约定的时间,王某依然没有放出来。于是小雯联系了张某,张某借口说王某已经被逮捕了,事情会有些麻烦,同时谎称自己认识检察院的王检察官,可以再想想办法。又过了一段时间,事情依然没有进展,小雯就想把之前的6万元要回来,但是打电话给张某时,发现已联系不上对方,于是小雯就报了案。
宝山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宝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与前判拘役四个月,罚金一千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检察官提醒,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不会以任何形式向市民收取所谓的“办理费”,凡是自称公安民警、检察官等国家公职人员,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索要费用的都是骗子,切勿上当。接到可疑电话,请立即拨打110咨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