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日,岷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举报奖励金发放仪式,首次向1名举报人发放公益诉讼举报奖励金1000元。
2020年5月,我院接到举报电话,举报人反映某乡镇某村存在有人经常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数量较大,虽设有垃圾箱但不倾倒等问题。经我院干警走访调查,发现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岷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防止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对该问题进行了复查和整改。近日,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核实,举报人的举报线索符合《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的奖励标准,依据案件线索奖励办法,决定对举报人刘某某给予1000元奖励金,这是定西市检察机关发放的首例公益诉讼举报奖励金。

据悉,为拓宽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甘肃省检察院于2017年出台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引导、鼓励社会群众依法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举报的公益诉讼线索,经检察机关核实采用,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2309或在检察机关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门户网站等平台直接进行举报。
今后,岷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岷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全力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