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更好地保证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李某某、王某某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案、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杨某某等人涉嫌危险驾驶案等四起刑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岷县人民检察院二楼检察听证室
地址:岷县岷阳镇西城区平安路27号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也可在6月13日12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疫情期间,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提前电话预约。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1、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2、听证会旁听人员需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相关防疫和安保工作。
岷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