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待人员要严格执行举报,控申的有关规定,熟悉法律和政策,通晓业务。及时、准确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举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坚守工作岗位,仪表端庄,着装整洁,接受群众的监督批评。
三、对来访群众和电话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礼貌答话,要清楚,做好记录,对信函要认真,仔细、处理,总是认真负责,不推脱。
四、对来访者是热情服务员,对咨询者是耐心的解说员,遇纠纷是细心的调解员。
五、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绝不徇私舞弊,接待来信来访要做到“受理、初查、反馈”三及时。
六、对处理信访不负责、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信访材料,或将控告、检举材料交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的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七、配合检察长做好检察长接待日的接待工作;做好与其他信访部门或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八、保持接待室卫生、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