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召开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河长制湖长制五年工作成效及2022年工作进展情况,表彰奖励了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渭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先进集体,通渭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陈海娃被评为全市优秀河湖卫士。
近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携手保护水生态环境积极作用,合力解决水生态突出问题,不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与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开启了河流监管治理新模式。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县河长办,对全县牛谷河、义陇河、常家河、苦水河、安逸河、清溪河、牛洛河、金牛河8条河流全方位进行了巡河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法排污、违法养殖,是否存在乱倒垃圾、违规采砂,是否存在河岸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存在黑臭水体、行洪不畅等涉河道突出问题。共办理涉河案件3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通过检察监督,有力助推了水清河畅、岸美景绿的河道生态环境。
下一步,通渭县检察院将切实担负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强化生态环境检察司法保护,积极能动履职,聚焦突出问题,做好水的涵养、土的保持、沙的治理三篇文章,为推动全县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