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和《甘肃省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并经本院党组会议研究审定,拟聘任符合条件的30名同志为本院第一届听证员。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聘任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聘任人选有异议,请于12月23 日前向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娟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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